壹、申請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並經海外保薦單位查證屬實者。至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期間之計算,係以本簡章申請時間截止日為計算基準日往前回溯推算6年。但計算至西元2012年8月31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亦得申請,惟須簽具切結書,經僑務委員會就報名截止日至西元2012年8月31日之海外居留期間加以查察,如未符合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將撤銷錄取分發資格。
(二)需具備華語文聽講及筆記能力,並經保薦單位於檢核表上簽章證明。
(三)品德優良。
(四)體格及精神健全無痼疾者。
(五)申請者均須在臺覓得監護人(具親屬關係者優先)。
二.入學資格:
在僑居地華校初中畢業或相當於華校初中之外文學校畢業或相當於國內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學業成績在及格標準以上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依本簡章之規定申請來臺升學,違反規定者,不予分發入學,已入學者,應令退學。
(一)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畢業程度(含5年制中學結業)者。
(二)已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核准有案且尚未取得他國國籍者。
(三)在臺原有戶籍,所持中華民國護照蓋有「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者。
貳、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自西元2012年2月11日起至3月10日截止(以當地發信之郵戳為憑)。
二.申請地點:
澳大利亞地區受理報名之駐外館處如下: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坎培拉特區、西澳):
Cultural Division of TECO, Ground Floor, 53 Blackall Street, Barton ACT 2600 Australia
(TEL:+61-(0)2-6120-1022/ E-MAIL:cristie.tsai@cultural.teco.org.au)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昆士蘭州、北領地):
Level 34, Riparian Plaza, 71 Eagle Street, Brisbane, QLD4000 Australia
(TEL:+61-(0)7-3229-5168胡添財組長/E-mail:tecobne@gmail.com)
*駐墨爾本辦事處(維多利亞州、南澳、塔斯曼尼亞州):
Level 46, 80 Collins St, Melbourne, Vic 3000, Australia
(TEL:+61-(0)3-9650-8611鐘秘書/E-MAIL:coacmel@bigpond.net.au〉
*駐雪梨辦事處(新南威爾斯州):
Suite 1902, Level 19, MLC Centre, King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TEL:+61-(0)2-9223-3233 ext 215 盧明然組長/E-MAIL:bobmjlu@gmail.com )
三.繳交表件:
(一)申請僑生繳交資料檢核表。
(二)申請表一式3份各附貼照片1張,保薦單位留存1份。
(三)僑居地居留證件(如僑居地身分證影本或護照影本)或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之影本 。
(四)學歷證件:
1.經駐外館處驗證之中學畢業證書,本年夏季應屆畢業,尚未領得畢業證書者, 可檢送本學期在學證明書,但入學時須繳交畢業證書,如無法繳交時,即取消其入學資格並自費返回僑居地。
2.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最近3學年原始成績單,並註明該校所在地及學制年限,由駐外館處於檢核表上簽章證明。
3.如因僑居地學制無法發給中學畢業證書者,得繳交相當於我國國中3年級畢(結)業程度之證明文件。
(五)海外僑生基本資料卡1份。
(六)切結書。(限計算至西元2012年8月31日始符合本簡章所規定連續居留年限者繳交)
參、詳情請上教育部僑民教育委員會網站下載; http://www.edu.tw/oversea/
肆、101學年度海外僑生申請來臺升讀五專及高級職業學校簡章:
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B0053/101學年度五年制專科高級職業_學校簡章(101.1.10).doc